所属各部门:
经所务会批准,现将2021年劳动节、端午节、高温假、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三、高温假:累计工作时间满20年的职工,集中休假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不满20年的,原则上集中休假时间为8月2日至8月6日,管理部门职工经过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所领导批准的、研究部门职工经过部门负责人和科研管理处项目管理人员批准的,休假时间可调整为8月9日至8月13日。
四、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假期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做好值(加)班安排和安全、保密等工作,事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所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