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所务会批准,现将2021年劳动节、端午节、高温假、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5(星期日)、58日(星期六)上班。  

  二、端午节:6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三、高温假:累计工作时间满20年的职工,集中休假时间82日至813日;不满20年的,原则上集中休假时间为82日至86日,管理部门职工经过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所领导批准的、研究部门职工经过部门负责人和科研管理处项目管理人员批准的,休假时间可调整为89日至813日。  

  四、中秋节: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918日(星期六)上班。  

  五、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6日(星期日)、109日(星期六)上班。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假期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做好值(加)班安排和安全、保密等工作,事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所长办公室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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