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日,我所大珩楼、四米楼、光栅楼及园区二期改造修购项目通过了由中科院条财局组织的验收。项目验收共分为两部分,128日,项目通过了由中科院档案馆织的档案验收;1218日的验收主要包括建安、使用及财务三方面,宋志义副所长、长春分院办公室赵军主任及我所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了此次验收会议。 

  本次验收项目工程体量大,其中新建项目建筑面积5.6平米,改造项目涉及建筑面积14万平米,总投资3.68亿元;项目周期长,于2009年陆续开工建设,在此期间,政府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要求和建设管理要求多次调整;项目经历波折多,先后经历了中科院立项、发改委立项,最终改回中科院立项。项目验收难度较大,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与院条财局进行沟通,确定验收事宜。我所条件保障处、财务管理处和档案室共同努力对项目的施工现场情况、账务及档案进行了重新梳理,使项目最终具备了验收条件。 

 

  1 验收会现场照片 

 

  2 验收会现场照片 

 

  3 现场踏勘 

    

  4 项目获奖情况 

  在本次验收会议上,我所条件保障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进行了汇报,汇报中重点强调了项目建成对我所科研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项目的相关获奖情况。验收组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从使用管理与建设成效、建安、财务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检查。最终验收组认为项目实现了建设目标,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了我所科研条件保障能力,促进了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的各方面均符合国家及院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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