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依据长春市科技局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一、支持对象

在长春市发展运营的企业(鼓励本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支持重点

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光电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农业等领域。

三、支持方式

按照《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经评审,遴选技术先进性强、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面向全国张榜发布,征集创新主体攻关,本年度揭榜成功后给予发榜企业最高1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有依靠自身不能解决的技术难题,且已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企业技术需求库入库;

(二)该技术难题破解后可显著促进企业发展,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三)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纳税和纳税社会保险费,具有项目资金的投入能力,2025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研发投入超1000万的不做R&D投入比例要求);

(四)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公共信用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已申报2026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前补助类项目的不能申报本计划。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项目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一)发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网上填报《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申报书》并上传《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只填写甲方内容)等相关附件材料后,网上提交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在线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3日(星期二)至3月31日(星期二)17:00。

(二)审核推荐。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查推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属地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7:00。

(三)网上受理。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受理审查。

(四)专家辅导。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辅导规范。

(五)修改再报。申报单位按照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申报书》及《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只填写甲方内容)等相关附件材料网上再次提交,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查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六)报送纸件。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申报书》(含《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申报书》。

(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只填写甲方内容)。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等,包括企业营业收入、主营产品、生产能力、生产条件、行业地位等,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等,包括企业研发投入、科技人员、研发条件、知识产权等,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须与向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保持一致,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或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含税务部门印章页)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提交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填报并验收通过的R&D经费统计相关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三月十五号前,联系唐艳慧老师备案。

唐艳慧 15765352981(微信同步)

武国梁 18004481010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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