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22年度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申报项目进行公示,面向全所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期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示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成果处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异议所涉及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对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以及完成人排序变更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提出,按撤项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欢欢 0431-86176067 18704486426
地址:研发大厦5楼西侧
附件:2022年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受理项目目录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