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各类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优化升级过程中作出更大贡献,助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我省人才工作实际,本着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择优资助的原则,人社厅发布《2022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中的人才项目,是以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支撑,按照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向设计,全面落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的资助项目。《指南》共资助6个项目,各个项目均独立成章,应按各项目具体要求申报。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项目、同一资助人重复申报或申报多项资金的,需在申报时作出说明。资助资金使用周期为2个年度,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补充人员经费,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等。涉及固定资产购置、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
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核算,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第十八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原则及类别
为加大对“六新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四新设施”建设等领域创新创业人才扶持力度。资助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资助分为3个类别:顶尖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卓越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青年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科研经费补助、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经费补助、出版学术专著补助、个人生活补贴经费,其中:个人生活补贴经费不超过资助额度30%。
二、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人才层次:
(1)顶尖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2)卓越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3)青年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单位条件
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三)项目条件
1.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2.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3.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
4.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5.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6.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以上条件具备之一,且申报的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或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已结题的项目且又有重大技术创新和在省内成果转化落地的项目。
2022年度本所有2个推荐名额。
2022年度吉林省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补助申报指南
一、基本定义
(一)柔性引才。主要是指吉林省内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通过兼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形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及团队。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聘用、合作、技术咨询等柔性方式,重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型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及其所创建的团队。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吉林省内用人单位,择优给予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对其在场地、设备、研发、薪酬奖励等方面的投入。
三、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2.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应为国内外顶尖型人才、国家级领军型人才(相当于我省人才评定B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各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应为省级领军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当于我省人才评定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每年为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团队成员为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并能够完成用人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或工作任务,有明显的工作成效。
4.人才(团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以上的工作协议、方案或聘用合同(申报补贴时尚在合作期内),并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具体的聘用协议书。
5.用人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 500万元的经费投入(人文社科类可适当降低)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6.用人单位需实际支付人才个人年薪酬不少于30万元,或实际支付团队成员薪酬合计100万元(含)以上(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7.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团队)以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吸纳或促进就业成效明显,营业收入或纳税额度年度增长率在20%以上的。
(二)申报范围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重大的发明、发现和创新性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对本专业、领域突破性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人才及团队。
2.拥有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且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人才及团队。
3.在工程技术研发应用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我省产业升级改造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及团队。
4.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个人或带领创新团队作出突出贡献,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及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人才及团队。
5.其他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及团队。
2022年度本所有1个推荐名额。
请有意申请上述两个类别项目的同事于9月22日24:00前将《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或《吉林省用人主体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以“姓名-部门-《***表》”的形式发送至外网邮箱zhanglt@ciomp.ac.cn,所有内容均不能涉密。
联系人:张凌童,电话:86176828。
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