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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的通知
  2017-03-17 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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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关于将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常态化,到2017年做到‘双覆盖’:全面覆盖科研活动涉及的所有经济业务领域,基本覆盖研究所主要科研团队”的要求,按照《长春光机所监察审计室2013-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部署,经所纪委决定,所监察审计处将于2017321日至2017421日组织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发现科研经济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查错纠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系统提出并落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促进本单位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计对象 

  1、《长春光机所监察审计室2013-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的计划课题,加上2016年度科研计划》中新增科研课题为选取目标。 

  2、扣除长春分院已经审计的国家级和院级重点实验室所属项目以及已经接受本所内部审计的项目。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科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真实性主要是指单位财务和相关管理信息记录反映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存在或实际发生,是否和科研活动相关;合法性主要是指单位发生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有无差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是否存在虚假或舞弊(如挪用、转移、受贿、贪污)等行为。 

  (二)科研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 

  主要包括各类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控制缺陷和管理漏洞等。 

  四、审计工作组织形式 

  此次审计工作在所监察审计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审计工作组负责,工作组成员如下: 

  审计工作小组 

    长:金   

  副组长:黄  刚、项  阳、郑立功、韩志民、管海军 

    员:齐艳杰、程  博、刘妍妍、林旻序、刘  爽、金  兰、李新娥 

  五、时间安排与要求 

  1. 321日审计工作小组根据《2013-2017年长春光机所内部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召开内审工作首次会议。会议时间:3219:00,会议地点:研发大厦三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审计工作小组成员、附件“2017年内部审计课题明细表”中的课题负责人、经办人及涉及部门项目办人员。 

  会议设签到,要求以上人员必须参加首次会议。 

  2. 322日—421日,审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3. 428日前,审计工作小组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在征求被审计科研业务单元意见后,向所长办公会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审计工作真实、合法、有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监察审计处联系。 

  联 系 人:齐艳杰、程   

  联系电话: 86708152 

    

  附件:2017年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课题明细表 

        

                                                                             监察审计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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