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吉林市与长春分院于2014年初签署的全面合作协议,吉林市针对中科院成立了科技合作专项,现开始征集2015年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支持方向
吉林市企业与中科院联合开展的中试以上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 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与企业签署正式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3)项目达到中试以上。
(4)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整年。
3. 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在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jlst.gov.cn)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 书装形式),一式4份。
(2)提交项目经费预算1份。要求为纸版,经财务处审核签字。
(3)提交合作协议4份。内容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经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后,由合作单位先盖章,装订在申报书中。
(4)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4. 项目详细说明
请查阅附件:《2015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中科院、吉林大学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5. 联系人:
科研三处 姜 楠 朱 光 86708697/8699
财 务 处 郑月桃 86176825
科研管理三处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