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冬、春季是火灾发生的高危期,为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广大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2015年冬、春季防火工作从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二、工作任务
(一)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要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部门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基层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员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提醒及教育工作。各部门安全员要将11月11日所安委会组织的消防培训有关内容及时向部门职工传达,增强员工消防意识,提高员工消防技能。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为部门自查阶段。自查重点内容:各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隐情,是否存在违反所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各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各处的电源、线路、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等问题;研究生部要组织检查研究生公寓违章使用各种电器、炉具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科宇物业公司重点检查职工及研究生食堂用电、用气和排油烟管道是否有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2.2014年12月1日—2015年3月31日,所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除各部门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各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及挪为他用,各园区内消防车通道有无障碍物堵塞,各部门是否依然存在自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等。
3.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验收阶段,所安委会将综合评估冬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长春光机所量化考核体系》,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做好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各部门在自检自查中,对于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本部门无法自行整改的,相关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向所综合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协调制定整改措施。如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既未自行整改又未向所综合办公室反映,由此引起严重后果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对于大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综合办公室将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方式通知到有关部门的直接消防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做好室外防火工作
大风天禁止室外一切用火,园区内尤其是干枯草坪和花圃附近严禁乱扔烟头等其他火种。
(六)加强施工防火工作
有施工项目的单位和从事施工的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消除消防隐患,禁止违规施工。各单位从事电气焊作业或需要使用明火的,需提前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动火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五级风以上室外禁止用火。
(七)节假日防火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假期,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自查、人员安全教育等工作,确保假期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我所安全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负责人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冬、春两季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春、冬防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严禁各类违章用火用电行为,部门第一负责人、安全员及各房间安全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尤其保证下班后各房间无用电隐患。
(三)其他
遇有大风天,警队及物业保安要加强所园区及各楼内的安全巡视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警告,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规违法行为的,要果断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处置;对情节严重,或由此酿成火灾事故的,对当事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长春光机所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