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是本所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落实。
3. 负责按照国家、中科院等政策规定组织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传达上级和本所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
4. 负责依法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 负责管理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老年大学,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 负责为离退休人员办理离退休证件,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
7. 负责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
8. 下设医疗服务站,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借款、审核、报销及相关服务工作;全所职工体检组织工作;工伤人员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研究生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大病互助基金受理、初审工作等。
9. 履行所《程序文件》“各部门、各类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所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职责。
10. 负责完成所务会及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需要协作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