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是负责本所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与国家、地方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认证中心的工作联系和落实。
3.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组织运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4. 负责组织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质量奖惩评审工作。
6. 负责组织二方审核、资质检查等的策划与实施工作。
7. 负责提出并协助组织实施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8. 负责组织对外包厂家进行评价及建立合格外包方名录工作。
9. 负责不合格品审理员资质的确认及管理工作。
10. 负责组织顾客满意程度的监视、结果分析与处理。
11. 负责本所软件研制能力评价及软件测评工作。
12. 负责标准化工作。
13. 负责所检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及检验员印章的管理工作。
电话:0431-8617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