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是负责本所所务、党群、保卫等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落实。
3. 负责政策研究、制度建设、部门协调、文秘管理、政务信息管理、综合性会议与对外接待管理、法律事务管理、机要通信管理、计划生育管理、信访处理、院士服务、科技拥军、所网站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党支部建设与组织发展、党员管理与教育、《长光视界》编辑、对外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与创新文化建设、共青团工作、统战工作、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服务等工作。
5.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与会员管理、职代会日常工作、劳模推选、女工工作、职工民主权益和合法利益维护、文体活动策划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6. 负责治安、防火、科研保卫、国家安全管理及计算机网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工作,协调处理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
7. 负责信息化规划管理、技术支持、运行保障等工作。
8. 负责网络中心和警队、车队管理工作。
9. 负责综合管理信息统计与本部门档案预立卷归档等工作。
10. 履行所《程序文件》“各部门、各类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所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职责。
11. 负责完成所务会及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需要协作的有关工作。
电话:0431-86176813/86176971 传真:0431-8568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