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现将2024年(第九批)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为全市“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产品设计与研发、技术合作与推广、试验验证、产品检测、成果转化、设备共用、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性并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建立和运营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应具备《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第五条规定及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不少于3年的相关领服务的经历;
(二)从事相关服务的人数不少于10人;
(三)2023年营业收入50%以上来自于本地服务对象;
(四)2023年签订有效技术服务合同不少于50件。
三、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二)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三)信用承诺书;
(四)2023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五)佐证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托单位需提供能够体现平台正常运营经费来源的佐证材料和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所申报平台类别的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出具,并张贴有防伪标识,相关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3.设备原值、专业服务人员相关学位学历职称证明、科研项目任务书、发明专利、与高校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行业资质、2023年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首页及公章页)、国家或省认证实验室、获奖情况等其它佐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说明事项
(一)因银行不再出具信用等级评价,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二级指标“公信度”取消,权重得分调整到其他指标中。
(二)评价材料中请注意区分申报单位公共资源和平台专属资源(如设备,服务团队、专利等),请勿将申报单位整体情况填报为平台的相关情况,否则将不予采纳。
五、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24年9月25日前提交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姜宗林
联系电话:0431-86176067
邮箱:jiangzonglin@ciomp.ac.cn
附件:
1.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3.信用承诺书(模板)
4.2023年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5.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指标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