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依据《长春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计划(2019-2023年)》等有关文件精神,长春市政府将继续选拔一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内容
    
  (一)选拔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中长期工作的,且在近5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业绩、取得显著成效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学术、技术等成果在我市得到有效应用且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中、省直驻长单位在企业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党、政、军、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选拔重点。
    
  重点突出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轨道客车及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数字光电信息产业、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创新人才;在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防疫、教育均衡、文旅创新等领域长期深入基层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做出突出业绩的创新型人才;受到表彰的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三)选拔数量。
    
  今年计划选拔60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5名、高技能人才5名。本所此次有3个推荐名额。
   
  二、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近五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活动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
   
  (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推荐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研究与开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的。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项目完成人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发明专利申请保护或者奖励,其发明专利直接或间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的。
   
  (二)高技能人才。
   
  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较好名次的;
   
  2.获得省、市技术能手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发明专利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
   
  4.技能水平在国内、省内或全市领先,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艺传承上有突出贡献的;
   
  5.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6.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的;
   
  7.做出突出成绩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衔人才。
   
  三、报送材料
    
  《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1)(请于5月12日17点前将申报表以“部门+姓名+市特贴”命名发至zhanglt@ciomp.ac.cn,所有填报材料均不能涉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凌童,电话:86176828。
    
  附件1:《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申报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