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东莞市与中国科学院全面合作,引进中科院科技成果来莞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东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  

  本年度STS计划—东莞专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  

  (二)科技需求填报原则  

  1.具有强烈产业目的性。科技需求应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补充完善我市现有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升级。  

  2.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科技需求应填补我市现有创新链空白或提升现有创新链技术水平;优先支持符合东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且已经获得国家、中国科学院、省重点研发项目立项资助,需要继续开展后续研究或成果转化推广并在东莞落地转化的项目。  

  3.具有明确绩效目标。科技及成果需求须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及产业化,须明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参数、实施时间(不超过三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中国科学院合作单位的条件要求等内容。科技需求实施完成后须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  

  (三)填报单位要求  

  1.填报单位必须是科技型企业,在东莞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填报单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相关要求  

  (一)网上填报时间:421日—521日;  

    (二)填报要求:填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2021年度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表,无需提交书面材料。首次填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  

  三、联系人  

  意向申报同志请于515日前与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联系。           

  联系人:吕宝林,13630558696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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