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首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吉科市字[2012]117号)的文件精神,长光所光电技术研发中心被列入首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光电技术研发中心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积极努力和协助下,得到省市政府各部门高度关注和重视。2009年被吉林省工信厅认定为“吉林省光电子产业技术创新中心”,2011年被长春市工信局认定为“长春市光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此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是根据《吉林省促进技术转移行动方案》的部署和《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旨在推进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被列入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将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服务内容,在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为加快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科技厅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纳入到科技服务业管理范畴,在科技计划中将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用以支持促进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