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企业党组按照2010年巡查工作安排,派出了以中科院企业党组副书记蒋协助为组长的巡查组,于6月23日至24日对长春光机所投资的上市企业——长春奥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巡查。长春分院党组书记甘建国及分院纪检组有关同志全程参与了巡查工作。
巡查组首先召集了有所领导、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奥普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等3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蒋协助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科院党组关于认真做好研究所投资的上市企业巡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了此次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巡查组认真听取了长春光机所主管企业的副所长宋志义关于企业运营和发展的整体情况汇报,组织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并就研究所对上市企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分别与相关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巡查组一行还深入车间、厂房,与企业的职工面对面交流,加深了对企业的进一步了解。
在为期两天的巡查中,长春光机所及奥普光电完善的管理体系、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谐的企业文化给巡查组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蒋协助对长春光机所筹备奥普光电上市决策的形成程序,研究所与奥普光电的人、财、物划分,研究所在推进奥普公司上市过程中的权益保证等做法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奥普光电上市是长春光机所产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是研究所投资企业资本运作的一个成功案例,要利用好募集来的资金,实现研究所科研事业和产业工作的更大发展。

座谈会现场

中科院企业党组副书记蒋协助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