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企业的决定》(长经技管[2010]9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对100家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其中,长春光机所被授予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