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2、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且符合在长春地区办理病退(退职)条件。
二、报名程序
1、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提前退休(退职)申请表》,在“提前退休理由”一栏中详细注明“申报伤病”名称,本人签字、所在部门签署意见(要注明“同意申报”字样)。
2、持以下材料到人力资源处报名:
(1)上述填好的《提前退休(退职)申请表》、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复印件,其中癌症患者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病理编号及结果,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需提供至少2年系统治疗材料,其他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提供至少5年的系统治疗材料。以残疾人身份申请人员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统一组织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具体时间根据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联系人:刘贺男,联系电话:0431-86176828
附件、提前退休(退职)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