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科技厅正在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四)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要求  

  本年度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吉科发奖〔202230号)(附件6)执行。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对提名的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步骤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被提名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http://jljl.kjt.jl.gov.cn/kjpj/login.htm  

  (一)单位提名。提名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用提名单位账号和登录口令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生成项目提名号,并将“提名号和校验码”发放被提名人。  

  (二)专家提名。专家提名项目需向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及资格证明,经批准后,由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提名号,并将“提名号和校验码”发放被提名人。  

  (三)填写提名书。被提名人按照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填写电子版提名书。  

  (四)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两部分。具体如下:  

  1、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提名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书和附件。书面提名书需利用提名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提名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提名材料,书面提名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3、提名材料审查。各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对被提名人提交、报送的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按《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提名书的《提名意见》栏中填写提名意见,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字。  

  四、提名条件  

  (一)被提名者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2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012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012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01231日以前)。  

  五、其他事项  

  1、专家提名项目需提供专家提名资格证明,如:院士聘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单位需在本单位对被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同时对项目提名材料进行涉密审查(涉密项目不予受理),将公示和涉密审查结果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与提名材料一并报送,并在系统中上传。  

  3、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要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填写《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表》,并在系统中统一上传审查表扫描件,不再提供纸件。  

  4、提名单位上报提名项目时需对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自查,合格后提名单位出具证明,并在系统上传证明扫描件。  

  5、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6、提名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各单位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7、提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8、《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表》、《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提名账号信息表》、《2023度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均可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http://jljl.kjt.jl.gov.cn/kjpj/cms/main.htm)网站获取。  

  六、申报时间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事请在324日前与成果转化处联系,便于统一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328日前提交提名书初稿,成果转化处统一组织所内形式审查和科研诚信审查。  

  46-12日全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提名等级、提名渠道。公示后无法修改,如有更改,按撤项处理。  

  414日完成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并提交书面最终版《提名书》(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一式两份、《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表》和《长春光机所保密事项审查单》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欢欢  

  联系电话:0431-8617606718704486426  

  地址:研发大厦5楼西侧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附件:  

  1.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表》  

  4.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提名账号》  

  5.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6.《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7.《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33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