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所务会批准,现将2023年妇女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高温假、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妇女节:38日下午女职工放假。  

  二、清明节:45日放假,共1天。  

  三、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5天。423(星期日)、56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25(星期日)上班。  

  五、高温假:731日至84日放假,共5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假期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做好值(加)班安排和安全、保密等工作,事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所长办公室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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