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所务会批准,现将2023年妇女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高温假、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妇女节:3月8日下午女职工放假。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五、高温假:7月31日至8月4日放假,共5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假期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做好值(加)班安排和安全、保密等工作,事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所长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