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现将2023年(第八批)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为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农产品加工等六大产业提供产品设计与研发、技术合作与推广、试验验证、产品检测、成果转化、设备共用、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性并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建立和运营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应具备《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第五条规定及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不少于3年的相关领域服务的经历;  

  (二)从事相关服务的人数不少于10人;  

  (三)2022年营业收入50%以上来自于本地服务对象;  

  (四)2022年签订有效技术服务合同不少于50件。  

   三、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二)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三)信用承诺书;  

  (四)2022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五)佐证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托单位需提供能够体现平台正常运营经费来源的佐证材料和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所申报平台类别的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出具,并张贴有防伪标识,相关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3.设备原值、专业服务人员相关学位学历职称证明、科研项目任务书、发明专利、与高校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行业资质、2022年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首页及公章页)、国家或省认证实验室、获奖情况等其它佐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说明事项 

  (一)因银行不再出具信用等级评价,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二级指标“公信度”取消,权重得分调整到其他指标中。  

  (二)评价材料中请注意区分申报单位公共资源和平台专属资源(如设备,服务团队、专利等),请勿将申报单位整体情况填报为平台的相关情况,否则将不予采纳。 

  五、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23228日前提交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吕宝林。  

  联系电话:0431-86176067  

  邮箱:lvbl@ciomp.ac.cn     

  附件:  

  1.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价材料  

  3.信用承诺书(模板)  

  4.2022年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  

  5.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指标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32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