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和提高本所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长春光机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未提交招生申请及不符合本所招生基本条件的导师,不列入2023年招生简章,不能进行2023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拟申请2023年度招生的全体导师。
按照《长春光机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本年度不进行新上岗导师遴选。
二、申请流程
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维护时限
请各位导师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2023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研究所没有开放权限,请各位导师在截止时间内务必完成导师信息维护,以免影响2023年度招生。
四、申请2023年度招生的导师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硕士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理科专业导师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被SC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工科专业导师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被SCI或E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2.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前1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并且署名前5);
3.近三年来出版过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专著或研究生教材(须由正式出版社发行,工具书除外);
4.近三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四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二)博士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硕士生导师本人为通讯作者)论文发表达到以下要求:
(1)凝聚态物理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1区);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2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
(2)光学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2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
(3)工科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4区及以上);或在SCI/E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要在SCI/E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发表)。
2.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前10)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并且署名前3);
3.近三年来出版过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专著或研究生教材(须由正式出版社发行,工具书除外);
4.近三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四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两项或所二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导师一般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不再招收新生。
2023年57周岁(1966年出生)及以上的导师,若有重大项目需要继续招生,须于6月1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表(见附件2)。
2、国科大信息技术中心联合院文献情报中心共同研发了科研成果管理与认领平台——慧科研。导师点击“认领论文”进入“慧科研”完成个人名下的论文认领,然后返回教师系统,点击“一键同步”即可将全部已认领的科研成果导入教师系统,这些成果将用于学校其他业务的数据自动采集和填报,减轻教师后续填报数据的工作量。成果认领操作手册见附件3。慧科研使用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发电子邮件至service@ucas.edu.cn或致电010-88256622,联系国科大信息技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或者联系文情中心“慧科研”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张彧老师,010-82628382,zhangyu@mail.las.ac.cn。
3、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导师指导的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12名,在学博士、硕士总数不得超过20名。请导师在填写计划招生人数时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总数上限(以学籍系统中人数为准),若人数超限,系统会提示“您目前指导的学生已超限(研究生总数最多20名,博士生总数最多12名),暂无法通过招生资格申请。”若出现以上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部。
4、博士生导师若不符合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但符合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经本人申请,可以在下一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
5、连续三年不符合年度招生基本条件的导师取消导师资格,再次申请招生时需重新参加遴选。连续三年不符合年度招生基本条件,但符合硕士生导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降为硕士生导师,再次申请招收博士生时需重新参加遴选。
6、对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暂停招生,再次申请招生时须本人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所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
(1) 研究生出现开题报告分数排在专业后10%,中期考核分数仍排在专业后10%的;
(2) 不履行导师职责,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的,包括以下情况:
1) 不按期指导研究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指导意见超出规定日期五个以上工作日提交的;
2) 研究生无故连续两周以上不去实验室,不督促且不向研究生部及时反映的;
3) 未能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精神状态,对研究生存在的思想、心理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向研究生部反映,致使造成严重后果的。
(3) 无明确且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可供学生作为学位论文课题的科研或科技开发任务的;
(4) 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7、对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取消其招生资格。
(1)人事关系调离本所(所属企业导师除外);
(2)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1篇“不合格”的;
(3)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结果中出现“不合格”,复审后仍“不合格”的;
(4)八年及以上(暂停招生时间不计入)未招生的。
8、招生资格免审人员。
(1)连续三年符合年度招生基本条件的;
(2)院士、“万人”等高层次人才;
(3)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院长奖学金的。
9、本通知中的期刊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特刊。
10、教师个人主页可以方便导师展示自我、与人交流,用于招生宣传,是展示导师风采的重要窗口,请各位老师及时更新本人的个人主页信息。
11、根据以往经验,网络中心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急速)。如在网络填报过程中有无法解决的技术疑问,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中心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热线:88256622。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轩
联系电话:86176927
研究生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