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按照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21】19号)要求,长春市人社局定于近期开展我市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
根据长春市相关政策要求(附件1),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以来所报到时间为准)的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长春市人社局未把本所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纳入。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之间入职的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如符合条件也可自愿申报,人力资源处会积极向长春市人社局争取(截止通知发布之日,去年申报的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长春市承担部分补助已经发放到个人账户,经开区承担部分因预算等原因暂未到账,人力资源处还在积极争取中)。
2.申报受理方式
纸质版材料要求:填写附件3标黄信息(填写完毕后请把标黄内容恢复成黑白颜色),将附件3的1、2页按要求彩打到一张A4纸上(按要求粘贴好电子版照片,本人签字)。将附件3(一式三份)、附件4要求的所有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处。
填写申报人汇总信息。申报人电脑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jq/103970156.aspx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此问卷务必认真填写,每人提交一次,提交多次造成数据有误、吉林银行账号信息本人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无法发放资金的后果本人承担。提交完毕后,无须再填写附件2。
请于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1:45,下午13:50-17:00到研发大厦五楼最西侧人力资源处提交纸质版材料(如遇出差请委托他人代办),同时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完毕申报人相关信息。
长春市人社局要求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合同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学位毕业证书等原件留存备用,暂不上交。
3.其他事宜
(1)填写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涉密。
(2)“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享受待遇详见《关于实施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考虑本所相关政策延续性,本所只为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和争取长春市、经开区承担部分安家补贴。
(3)经咨询人社局,已经领过长春市安家补贴人员不再重复领取相关待遇。
4.联系人:安威 联系电话:86176928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