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 版)》的通知(吉发﹝2021﹞3 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2.0 版》)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人才政策 2.0 版分类认定工作部署,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2017年2月5日后来所工作且拟申报E类人才认定人员,包括本所事业编制、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申请评定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人员类别
1.已认定升级人员。已经人才分类定级,并取得符合更高级别业绩申报条件的人才。
2.新申请人员。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的人才。
四、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
(一)认定层次
人才分类定级总体上遵循原人才“18条”政策的标准,经相关部门和专家集体研究,在原基础上进行了微调,主要分为国内外顶尖型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部级拔尖型人才(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D类)、基础实用紧缺型人才(E类)五个层次,每个层次内再细化为三个等级,但在兑现待遇时,同一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二)参照标准
1.“985”“211”院校,“一流学校、一流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国际 top100 名校毕业生,可认定为 E+类人才。
2.省内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博士、硕士毕业生;省外重点特色高校或学科专业博士、硕士毕业生,可认定为E类人才。
3.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经济社会发展与创新创业所需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实用性和特殊技能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人力资源处正在积极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的本所职工申请E+类人才,具体结果待吉林省人社厅回复。
为了更准确把握上述标准,可参考原人才“18条”政策附件12-2的人才分类标准。
五、申报程序
由符合申报范围的人才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处对人才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主要审核申请人材料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审核无误并确认后,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类材料
1.根据本人业绩成果条件和意愿填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报《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见附件1);
(2)引进人才填报《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确认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
(3)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签字手印版)(见附件4)
(4)人才引进附加协议(纸质签字版)(见附件13)
2.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册1册(无须胶装),包括:
(1)封面、目录(见附件5);
(2)身份证;
(3)业绩贡献证明材料。
注:附件1中“个人荣获的最高荣誉称号或奖励”应选择“受聘时间”之后取得的具有代表性的1-3个业绩成果;若成果较多,可选择近五年最具代表性的1-3个业绩成果。同时,须提供与表中所填一一对应的业绩贡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超过20页需双面打印)。
3.附件1电子版必须为excel格式,附件2-附件4电子版必须为word格式,纸质版必须为A4竖版。各类申请表(人才认定、安家补贴等申请)1式3份,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批人才新政2.0分类认定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6)。
4.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入职且已经提交材料的新职工,如申报材料如不符合《第二批人才新政2.0分类认定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要求,涉及调整的相关材料需要调整后重新申报,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ompjob@163.com,命名为张三+E类人才申报替换材料)。统一替换材料时间:8月10日下午14:00-17:00,地点为人力资源处,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当天报送,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其中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人才引进附加协议、合同等材料不必重复复印或者扫描;涉及到的汇总表电子版不用重新申报,人力处统一调整)。
5.其他已经提交申报E类申请材料人员,所有申报材料按新要求重新申报。
(二)汇总表类材料
1.申请人需结合上述申请表类材料提供相对应的汇总表类材料:
(1)根据人才申请,填报《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电子版)(引进指在省外或国外单位学习、工作,后来本所工作的人员)(见附件7);
(2)《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8);
(3)《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9);
(4)《人才新政2.0版工作报告模板》(电子版)(见附件10)
2.附件7-附件9电子版必须为excel格式,附件10为word版,无需提供纸质版。
七、相关要求
(一)各申请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对,确保提供的身份信息、业绩材料真实有效,能够客观反映人才实际情况,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二)各拟申报E类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ciompjob@163.com,以所在“部门简称+姓名”命名。
(三)为便于审核,所有材料请于8月11日当天(星期三)(上午8:50-11:50,下午13:40-17:30)集中报送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当天报送,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四)部分附件文件名和文件内编号存在不一致情况,各位申请人无需理会、无需更改,保持原状即可。
(五)省人社厅根据首批申报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详见《人才分类定级相关问题汇总》(附件11),申报材料是否受理最终解释权归属省人社厅。
联系人:安威 电 话:0431-86176928
人力资源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