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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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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为做好2021年度申报工作,现将“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三个项目简介和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52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21415。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1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25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21415。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31日—430。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详情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看。     

  请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21226(星期五)前在外网ARP(外网ARP-人力资源-出国留学-出国留学申请)提交出国留学申请。 

  联系人:张琨  联系电话:86176828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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