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本所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参加人员范围
本所事业编制及项目聘用职工须参加年度考核,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下列人员不参加2020年年度考核:
1.2020年4月1日(含)以后新入所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0年退休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出国人员或因病(事)休假6个月(含)以上人员,需由其所在部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未参加年度考核原因。
二、职工考核等级
职工考核评鉴意见共四类,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研究、管理与支撑部门按照《长春光机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并填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各部门职工考核等级比例及电子版《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在前往人力资源处领取纸质《年度考核登记表》时单独通知及发放。
1.《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纸质版,请在2021年1月22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外网ndkh@ciomp.ac.cn邮箱,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交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排序表》(详见附件),要求同上。
2.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请各部门统一收齐汇总后,于2021年2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二)长光集团负责组织对所控股、参股等相关公司内的所事业编制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在2021年4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三)所人才中心负责对中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用的人员为考核合格,否则为考核不合格。人才中心依据财务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对其本人进行考核,交纳全成本核算费用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
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在2021年3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四)警队、子弟中小学等部门的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在2021年2月26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五)空白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1月13日9:00-12:00到人力资源处领取(注: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入所和2010年(含)后入所的职工分别须用B5版和A4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填写。
(六)联系人:马洪雷 联系电话:86176828
附件: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排序表
注:以上附件请在所内/外网ARP通知公告处下载。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