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防范化解科研生产风险,杜绝各类事故,请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部门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梳理风险点,建立隐患及风险点清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梳理风险点
1.梳理部门在用房间,明确各个房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房间负责人承担着房间用水、用电、消防的管理工作及紧急情况联络人的职责。
2.梳理部门内在用特种设备,包括吊车(含自制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钢瓶、叉车,所有特种设备均需明确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梳理部门内的体积大或功率大(额定功率大于1000W)或风险因素高(存在辐射、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烫伤、冻伤、激光、化学反应、振动、噪声等)的科研设备或工装,如:MOCVD、X射线探伤设备、光学加工机床、干燥箱、烘干箱、大功率激光器、振动试验平台、镀膜机、钻车铣床等,明确所有设备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梳理部门内使用的化学品,化学品应存放在通风、无电源、无水源、有锁的房间或者专用化学品柜中,严控化学品存量,专人负责出入库,建立出入库(使用)记录。
二、部门隐患自查
近期,党委办公室对有关部门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有:1.实验室内或走廊杂物过多,存在火灾隐患,堵塞消防疏散通道;2.实验室配电箱2米内堆放杂物;插排串接现象普遍,插排超负荷使用(插排负载不超2000W);3.超长导线或线轴卷曲使用,易产生涡流发热,有火灾风险;4.化学品在工作台、水槽等位置随意摆放,丙酮、乙醚等易制毒化学品无使用记录;5.钢瓶未固定或者固定不规范等;6.有的部门部分房间未明确房间安全责任人;7.大型设备或小型车钻铣床无安全操作规程等。
已经接受检查的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党委办公室;未接受检查的部门需立即对照问题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不能解决的隐患,可将情况报党委办公室。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要高度重视本次风险摸排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风险点梳理及部门隐患自查工作。部门安全员请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4月29日9时前把填好的电子版表格发至外网邮箱lhlcumt@163.com,联系人:陆海龙,86176971。
附件:隐患及风险点清单
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