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要求,各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时,须在合同中对乙方及其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加以约束,以确保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况的发生,并由条件保障处对合同进行审查。
现将新版器材/设备采购合同更新至:
所主页→信息服务→条件保障处→器材/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该合同范本自2019年2月28起正式施行。届时,凡使用旧版合同执行采购的,一律退回;2019年2月28前签订合同的,可按原合同执行。
请各部门严格按合同中规定条款执行采购工作,自觉维护我所在知识产权保护及其他方面的利益。
望周知。
条件保障处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