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推动省直范围内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重点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吉会办字〔2017〕44号),省直机关工会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与阳光就业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省直机关各单位所属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党组织、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上学的子女,以及尚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资助条件
1.享受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不足600元的低保边缘困难职工、农民工(归为“低收入”类型)。认定标准为:“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数”。
2.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难,导致年度内家庭人均每月实际生活费不足600元的困难职工(归为“其它”类型)。认定标准为:(“年家庭总收入”-“因灾害造成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总金额”)÷“12个月”÷“家庭人口数”。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年度内家庭人均每月实际生活费不足600元的困难职工。(归为“大重病”类型)认定标准为:(“年家庭总收入”-“因大重病造成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总金额”)÷“12个月”÷“家庭人口数”。
4.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及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归为“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类型)。
三、资助方法
此次资助采取省直机关一次性资助与各单位积极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网上填写每名资助对象的《2017年省直机关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请表》,并汇总形成本单位《2017年金秋助学汇总表》,省直机关工会审核通过后,将以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资助金到每名困难职工账户。
四、上报材料
1.《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重大疾病病历复印件(只需病历诊断结果1-2页的复印件);
3.低保户证明复印件;
4.应届大学、大专毕业生复印件;
5.《2017年金秋助学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公章);
6.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须是借记卡),另外,各单位工会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将困难职工姓名、卡号按《2017年金秋助学汇总表》的顺序且必须以Excel表格形式录入到附件5上,用A4纸输出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用U盘拷贝。
7.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2017年省直机关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五、几点要求与说明
1.高度重视、做好部署。各单位工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各单位工会要建立定时联系制度,通过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方式,对受助学生提供教育引导和心理关爱。各单位工会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就业帮扶的同时,着眼解决其他职工的现实困难。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在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积累的新经验、新做法。
2.严格审核、及时上报。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升学、就业情况全面摸底,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各单位工会要对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子女的升学、就业情况,对困难职工在学子女人数、助学需求,毕业生人数、需工会帮扶人数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先录入,后帮扶”的帮扶资金管理规定,对申请助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及学生情况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请资料的填写及录入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对符合帮扶救助范围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实行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
3.拓宽渠道、深入帮扶。各单位工会要梳理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促进就业、教育资助等政策规定,对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和困难家庭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进行专门的解读,精准投放宣传到困难职工家庭,让他们了解相对应的助学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就业和助学信息。要积极协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4.向省总工会推荐“吉工.励志”奖学金人选。为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子女的帮扶力度,今年省总工会拟对在省内高校本科就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品学兼优学子进行资助,给予一定奖学金;对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每学年一次的因学交通费补助,补助额度为往返家庭所在地与高校所在地的车船费(学生票),以上不含入学新生和应届毕业生。申报学生必须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参评学年必修课综合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参评学年未受到到任何处分;符合所在院校评优的相关标准。省直机关工会只负责向省总工会推荐,最终由省总工会评选确定。
请各单位务必集中于8月23日和24日两天时间内,将上报材料及金秋助学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到省直机关工会。申请省总工会“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人员的还须提交附件3或附件4(用A4纸输出一份,每页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用U盘拷贝)。
联系人:崔丽新
联系电话:0431-88902079、15243109192
附件:1.2017年金秋助学信息网上录入方法
2.2017年省直机关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请表
3.2017年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就学情况统计表(省内高校本科)
4.2017年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就学情况统计表(省外高校本科)
5.2017年省直机关困难职工金秋助学银行卡汇总表
6.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7.2017年省直机关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