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相关部门:
依据院监审局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对2016年10月17日至21日长春分院实施的重点实验室承担的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如下。
一、整改时间
2017年1月16日至20日
二、整改涉及部门:
光电对抗研究部
航空成像与测量技术研究部
光学技术研究中心
三、整改内容及要求
1.根据长春分院出具的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针对发现的问题,经办人、课题负责人完成整改事项说明,提交给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齐艳杰
电 话:86708152
监察审计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