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和实施方式
(一)领军人才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国家或院重大项目负责人,院重要学科方向的带头人,有发展潜力的战略科技专家、领衔科学家,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培训方式:个人或成组(3-5人)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深入交流研讨,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培训时长可选择14天、21天、30天或60天。
培训组织:各部门组织申报(成组派出时,须跨所组成小团队,每部门限报1人,成组同期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待院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度)。
(二)关键技术专项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承担重要任务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训方式:成组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深入学习培训,团组须同期(出入境时间一致)赴同国(其中14天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2个;21天及以上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3个)培训学习。
要求:团组成员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团组人数3-8人,其中,团组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团组培训时长可选择14天、21天、30天、60天或90天。
培训组织:各部门组织申报(每部门限报1个团组,须同期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待院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度)。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学科布局与发展需求,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从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照上述项目的条件,遴选出2017年及2018年推荐人选(团组)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将汇总各部门申报表报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本所推荐团组。已获得2015、2016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上述项目。
(二)根据外专局要求,参加境外培训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外专局负责境外费用(按照实际成行天数,参照国家标准核定,现行标准可参考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所在课题组负担。培训结束回国15个工作日内,须向院提交培训总结。
(三)请各部门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须部门负责人签字,一式1份)报送人力资源处。
(四)跨所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与参团成员联系完成材料填报后,由本所统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
联 系 人:王梦迪、宁宇
联系电话:86176828/6829
电子邮箱:wangmd@vip.163.com
附件:1. 《关于申报2017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办发〔2016〕476 号)
2. 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