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科研课题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通知》要求,监察审计处受所纪委委派,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及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对研究室相关课题进行了科研课题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6年8月25日结束,监察审计处已完成《长春光机所2016年科研课题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报告》 ,依据审计流程,特下发此次审计问题整改通知:
一、 整改对象:见附件。
二、 整改时间: 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2日。
三、 整改要求:需要课题负责人或经办人到监察审计处(研发大厦519室)针对各自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联系人:齐艳杰
电 话 :86708152
监察审计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