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近日开始启动2016年全所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6月1日至7月中旬,每天7:30分开始检查(慈铭体检中心浦东路分院周日休息,慈铭体检中心南湖分院周一休息,其它时间正常体检)。各单位详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办公室:长春光机所科宇大楼一楼长光卫生所(工农大路3286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宝生 韩雪松
联系电话:85261796 86176120
二、体检项目
检验科: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二对半;
电诊科:彩超(甲状腺、肝、胆、脾、肾、男前列腺、女附件、乳腺)、心电图。50岁以上(1966年前出生,含1966年)职工在心脏彩超、颈动脉彩超两个项目中可任选一项;
放射科:胸部透视;
内科、外科、妇产科常规检查;
眼科:眼底、视力、裂隙灯检查。
三、参检范围及体检费用
全体所编职工:按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填报体检登记表。
企编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参加体检,需交体检费,并提前到体检办公室交款办理手续。男职工体检费235元,女职工体检费255元。
四、体检要求
1.各部门需在5月13日下班前将《职工体检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952248842@qq.com,也可将《职工体检登记表》电子版名单交到体检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体检顺序。逾期不报,不再安排补检。2016年新入所的事业编制职工由人力资源处统一登记报送,各单位不要重复报送。
2.各单位需按体检中心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参加体检应报体检办公室备案,以便另行安排。
3.所有参加体检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在职人员应同时携带体检导检册。
4.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出,费用自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5.各单位在上报体检表时须将所编职工和企编职工及其它编制的职工分别上报。
6.电子表格下载请到所网站通知公告栏。
附件:职工体检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