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认定资助项目,再由申报项目学校选拔确定人选的方式,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认真阅读《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
(二)国外合作机构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三)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
(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每校2016年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对于培养方式或学科专业相似的多个中外合作项目,建议各单位整合后统一申报。
三、申报日期
请于
四、项目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五、学生派出
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磊、安威
联系电话:86176865、86176828
电子邮件:jiangl@ciomp.ac.cn、anw@ciomp.ac.cn
附件
研究生部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