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开始申请填报,根据院文件(科发际函字[2014]19号)通知本年度因公出访实行分类管理,请我所人员根据科研任务需求认真填报《出访计划表》(附件2),统一上报至本部门办事员。
一、请各部门办事员将《出访计划表》汇总后于2015年1月22日下班前发邮件到tangq@ciomp.ac.cn。
二、注意事项:根据2015年《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以下科研任务的因公出国,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人员(必须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列明,含退休返聘人员),出国执行该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合作与交流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分会主席、做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执行中外政府间(国家级)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4.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出国执行与其在国际组织中的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5.从事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不损害我方利益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任务。
如果有执行以上五类出访任务的老师请务必在申请表的“分类管理团组类型”中选择正确的所属类型。不直接参与上述五类任务的科研人员,以及非专程出国执行上述任务的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仍按现行的外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限量管理。
联 系 人:唐 奇 邮箱:tangq@ciomp.ac.cn
联系电话:86708197
附件1:《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 2015年出访计划表
国际合作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