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本所年度及岗位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14年年度及岗位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全体职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参加人员范围
(一)本所事业编制职工须参加年度考核,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下列人员不参加2014年年度考核:
1.2014年4月1日(含)以后新入所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4年9月1日前退休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14年9月1日(含)以后退休人员,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签署考核意见。
3.出国人员或因病(事)休假6个月(含)以上人员,需由其所在部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未参加年度考核原因。
(二)人事关系在所部的事业编制职工须参加岗位考核,考核依据现行的岗位考核办法。
二、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所部科研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研究与技术支撑部门自行组织。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部(室)务会成员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名单需报人事处备案。
(二)所部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自行组织,也可由各部门联合组织。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管理与研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需报人事处备案。
(三)委托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对所控股、参股公司内的所事业编制职工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参考本所有关考核办法。所控股、参股公司若未按规定交纳2014年全成本核算费用,公司负责人和公司职工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为不合格。
(四)所人才中心负责对中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用的人员为考核合格,否则为考核不合格。人才中心依据财务处出具的证明对其本人进行考核,交纳全成本核算费用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
(五)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要求在2015年1月12日前报人事处。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还需提交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数与排序表。
(六)《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到人事处领取(注:2010年(含)后入所的职工需用A4版《年度考核登记表》),其它考核评分表和汇总表见附件。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填写。
三、岗位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所部科研人员岗位考核,按照《关于下发<长春光机所研究及技术支撑部门科研人员岗位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光发[2013]77号)中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本年度业绩赋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
(二)所部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考核按照长光发[2007]77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研究、管理与支撑部门及其第一负责人的年度总结与考核会于2015年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管理与支撑部门第一负责人做部门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时间为10分钟。研究部门第一负责人做部门工作及个人总结报告,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个人总结报告时间为5分钟)。部门工作总结报告重点介绍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亮点工作。
附件: 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