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部门、高新北区团购房职工: 

  接开发商通知,高新北区北湖春天团购房(包括我所团购的ABC区团购房)的供热问题在各方努力下已经有了解决方案,具体为:今冬供热按当年新建住宅处理,业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供热。申请供热的,缴纳热费金额按20141115日起至采暖期结束为供热期计算;申请不供热的,按照《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缴纳20%的基本热费。供热费具体缴费时间和地点见附件《北湖春天小区今冬交房、供热通知》。 

  请各单位/部门将此通知及附件内容告之本单位/部门团购职工, 以免影响交房和入住。 

  附件:《北湖春天小区今冬交房、供热通知》 

    

    

    

    

  长春光机所基本建设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