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根据所务会决议,为更好地管理所创新项目,提升广大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现对《长春光机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版)》(长光发[2013]114号)进行修订,目前《长春光机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已在ARP系统上发布,请有关部门遵照执行。《长春光机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版)》同时废止。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