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委托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负责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筹建工作的函》(科发函字[2008]183号)的精神,为促进各项筹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所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筹)管理部门设置及招聘部门第一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按岗聘任。
(二) 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招聘程序
(一)人选产生
个人申报、联名推荐(5人及其以上)、组织推荐。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受理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岗位的竞聘申请或推荐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对公示通过的拟聘人员,由所长聘任,聘期从正式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出现空岗时,经所务会议讨论,最后由所长指定临时负责人(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