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委托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负责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筹建工作的函》(科发函字[2008]183号)的精神,为促进各项筹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所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筹)管理部门设置及招聘部门第一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按岗聘任。
(二) 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招聘程序
(一)人选产生
个人申报、联名推荐(5人及其以上)、组织推荐。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受理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岗位的竞聘申请或推荐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程序
1. 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在竞聘人原任职部门及应聘部门进行民主测评的方式;
2. 所务会议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 所党委会讨论并通过拟聘人员名单;
4. 对所党委会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 岗位聘任
对公示通过的拟聘人员,由所长聘任,聘期从正式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出现空岗时,经所务会议讨论,最后由所长指定临时负责人(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三、时间安排
部门第一负责人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15时。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 竞聘者可申请同一岗位级别的两个岗位。
(二) 人事处对考核聘任程序、考核招聘结果负责答疑。
(三) 对考核聘任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处理。
(四) 竞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招聘的同时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对现有办公设备、文件及资料要妥善保管。
(五) 所有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招聘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文件、资料、物品的清理交接工作,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现有办公设备留原单位。
(六) 在工作未交接之前,原部门负责人应坚守岗位,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七) 报名联系人:人事处张光曦;电话:86176928。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