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处是负责本所的战略管理、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研究、战略情报体系建设、学科发展规划、专家技术咨询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所中长期战略发展、机制设计、相关改革、专项及配套、学科建设等规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 负责规划管理及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3. 负责所战略情报体系的建设工作。
4.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 负责总师办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0431-86176820